一、政策名称
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为加强创新型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定期选拔一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授予“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20名左右,管理期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工作津贴1500元。
三、享受条件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专利奖等奖项;
2.在完成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和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4.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教研成绩显著;或在学科建设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奖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较高的SCI、EI、SSCI等收录论文;
5.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技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或在卫生科研方面获得同行公认的、具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奖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较高的SCI、EI、SSCI等收录论文;
6.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推动专业领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
9.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推荐选拔坚持统筹衡量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贡献,具体以近4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
四、办理程序
(一)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威海市胶州路7号)
(二)申请资料
1.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及电子版。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果)等内容,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推荐单位须用红头文件纸打印,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
2.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签名的《推荐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1份;
3.《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21份(其中,5份与证明材料合订胶印)及电子版;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材料1套,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无行政职务证明;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不超过3篇(论文或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封底、目录和相关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胶印成册。
(三)是否收费:不收费
(四)办理时间:具体以具体以人社部门印发的通知为准
(五)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2.电话咨询:0631-519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