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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山东省教育厅等 10 部门关于支持新时代职业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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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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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组织部、台港澳办,各市教育(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外办、外汇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和《教育部等 8 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提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成一批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在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地深化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东盟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对职业院校举办的国际会议实行分类审批予以支持,鼓励各地和职业院校常态化举办职业教育双边对话、合作洽谈活动。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中国—东盟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等赛事,邀请、吸纳国(境)外院校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职业院校参加国际技能大赛和建设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
       二、加强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鼓励职业院校与国(境)外高水平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专业、课程和实习实训基地,畅通学分互认、学制衔接、学生互换交流渠道。支持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至少要建立 2—3 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探索国(境)外知名企业在山东独资办学,鼓励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在山东举办职业院校或教育培训机构。组建省级中外合作办学智库,为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及实施提供咨询服务。
       三、对接国际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鼓励职业院校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地区)高水平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合作,通过购买知识产权、开展国际认证等方式,将国际专业教学标准、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标准、先进企业标准和教学资源引入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在校生考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中按 10 倍权重计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人数。鼓励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制订,开发国际化、多语种的专业教学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在世界教育领域贡献我省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搭建山东省职业教育国际课程推广平台。
       四、打造国际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校际合作关系将合作交流向骨干教师延伸,分批次、成建制组织专业教师团队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地区)的合作学校研修,深入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环节,学习先进理念、专业技术和教学方法。要将出国(境)培训计划、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指标向职业教育倾斜,支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出国培训、留学。支持职业院校教师接受国(境)外教育机构、企业、行业组织等机构邀请赴国(境)外开展讲学、研修、见习、实训、执教、带队实习等教育教学活动,以及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和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有计划、成梯队安排专业教师。学习外语,特别是小语种。鼓励教师考取国际培训资格证书,鼓励教师在国(境)外学术委员会、行业协会、企业兼职,以及参与援外工作。鼓励积极引进国际化师资,招聘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和较高外语水平的专业教师,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各地和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国际化师资培训基地,省培、国培项目优先安排。
       五、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德国“双元制”、澳大利亚 TAFE 和瑞士“双轨制”等国际人才培养模式本土化实践,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各地和学校要对接“走出去”企业海外人才需求,建设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国别多元化、专业特色化的职业教育实践项目,推动学生国(境)外实习实训和就业。加快职业院校外语教学改革,推行“动手做,说外语”专业外语教学模式,加强国际非通用语种教学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外语+”“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储备“一专多会、一专多能”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
       六、提升职业院校国际学生培养质量。向表现优异的职业院校留学生发放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根据“一带一路”建设和山东海外产业布局需求,通过学生互换、联合培养、订单式培养等多种形式,吸引优秀学生来鲁学习职业教育。加强职业院校双语教学能力建设,特别注重国际非通用语种教学能力提升,吸引更多国家的留学生来鲁留学。加强留学生的汉语学习和中华文化体验,培养“知华友华爱华”、满足我省海外投资和国际贸易需求的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
       七、推动职业院校“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境外办学,在外汇管理、国有资产使用、出入境、学历学位授予、境外院校教师聘用等方面予以支持;聚焦“走出去”企业发展需求,在国(境)外建设一批高标准“鲁班工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国家部署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互通互认,试点证书培训资源双向交流,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国际流动,提升技能证书国际化水平。
       八、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实施与德国职业教育高水平深层次合作计划,加强与德国应用技术大学、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知名企业合作,推进项目合作和师生交流。借鉴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办学模式和职业资格框架建设经验,深入推进合作办学、学分互认和职业资格认定。扩大鲁台港澳职业教育交流,发挥鲁台职业院校校长论坛作用,深化与台湾地区院校、台资企业合作,引进高水平师资和教育教学成果。
       九、建立职业教育国际化激励机制。将国际化水平作为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和重点建设院校及专业遴选的重要指标。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高水平中职学校要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安排经费,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深入开展国际职业教育经验本土化实践。支持有条件职业院校牵头承担国别和区域职业教育比较研究。
       十、优化职业教育对外开放环境。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对职业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的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对职业院校厅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不列入所在市、主管部门的计划限量管理范围。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对外合作机构及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政策、会交流、善合作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干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为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