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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外国专家引进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出台

时间: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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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市城市国际化战略、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人才引进的目光,不仅要着眼国内,更要放眼全球,迫切需要主动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人才竞争形势,依靠国际人才优势,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发展动能。近日,我市出台《威海市外国专家引进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吸引外国高层次人才来威创新创业。

 
引进对象条件
       重点引进的外国专家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创业类是指携项目和成果到我市创办企业的外国专家或团队,创新类是指引进到我市长期从事技术研发、设计等的外国专家或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业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申报时企业在威注册时间为1—5年;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外国专家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企业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创新类:根据引进对象的不同,分为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
       1.个人项目。专家引进后,需连续来威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引进的外国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对确需引进的国际知名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重点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具有带领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在国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或专业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能够在推动企业技术攻关、管理水平提升、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水平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
       (3)其他在突破关键技术、开发创新产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业绩突出,为业界所公认,并为我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2.团队项目。团队项目专家人数一般3—5人,成员的专业领域应相互关联或具有互补性,能够通过协同合作促进工作目标的完成。外国专家团队引进后,需连续来威工作3年,团队成员累计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其中核心专家不少于45天、其他专家总计不少于45天。团队核心专家申报条件参照个人项目执行,其他专家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拥有国际领先核心技术,在学科建设上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在业界有较大影响或作出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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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助 政 策
       创业类按照投资规模、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等条件,分为50—100万元、100—200万元、200—300万元三个资助档次,分三年拨付。
       创新类可获得以下经费资助:
     (一)生活补贴。个人项目专家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生活补贴,团队项目专家团队可获得最高40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三年拨付。
     (二)工薪补助。工薪补助标准为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的30%,每个项目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分三年拨付。
     (三)科研补助。从事科研工作项目专家最高可获得6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分三年拨付。
 
项 目 管 理
       项目资金纳入市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入选项目管理期为3年,项目执行过程中,用人单位按年度对经费使用明细、专家工作情况等进行总结,经评估合格后予以拨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