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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放宽应届生认定标准,最长放宽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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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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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贵州、湖南、浙江等多个省份人社部门发文,调整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明确在省内事业单位招考中,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的情况。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一直是国家关注的民生大事。为保障这一群体就业,国家和地方公务员、国企及事业单位的岗位招聘不断向应届生倾斜。

  应届生身份的“金贵”,造成部分学生就业上的谨慎。随着考公考编热升温,为报考应届生专设岗位,不少应届生宁愿缓就业、慢就业,甚至选择主动延毕。

  本意为利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应届生身份,正逐渐显现其另一面。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呼吁放宽应届生认定标准、淡化应届生身份的声音也在不断出现。
 

  

图源:VCG


【1】多省调整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

  目前,多个省份已经放宽了应届生认定标准。

  今年7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发布通知: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

  同月,贵州省发布通知:报考该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具体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内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可按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报考。

  贵州省招考、招聘工作新规定。图/贵州省人民政府官网

  6月,湖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通知,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同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和园区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显示,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浙江省发布的《202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中显示,2022年、2023年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年龄政策。

  其实早在2021年,浙江“省考”为了拓宽选人渠道,就明确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去年7月,福建省人社厅也率先表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中,上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可报考应届生岗位。

  不过各省份对应届生身份的调整范围有所不同。例如,湖南、广西、山东仅在事业单位中有相关表述,福建、贵州的范围则扩大到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此外,应届生身份的认定年限标准在各省也有差异。山东、贵州并未对择业期内毕业生作规定;福建、广西、湖南则将年限放宽至1到3年不等

  除了体制内的工作机会,腾讯、阿里等互联网巨头在2025届校招要求上,也放宽了应届生毕业年限。

  腾讯2025年校园招聘对象的毕业时间放宽至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中国大陆(内地)以毕业证为准,中国港澳台及海外地区以学位证为准。阿里淘天集团2025届校招招募顶尖人才T-Star的毕业时间条件,也放宽到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

  
【2】有学生选择主动延毕,专家:对其成长发展不利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一直是国家关注的民生大事。为保障这一群体就业,国家和地方公务员、国企及事业编单位的岗位招聘不断向应届生倾斜。以浙江为例,近三年“省考”中,均有超过半数以上的招录职务计划,专门面向高校应届生。

  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都存在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两个途径,公务员在招录时也面向应届生和“有基层工作经验者”提供不同岗位。

  然而对应届生的身份认定,不同省份、不同单位存在不同标准,用人单位、毕业生、社会上对应届生身份的理解和把握不尽相同。有的以毕业时间为限制,也有以工作经历和社保缴纳记录来判断。

  一般来说,应届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后,社保的缴纳记录就证明其已落实工作单位,档案和组织关系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因此,部分岗位有着“交了社保就不算应届生”等不成文规定。

  应届生身份的“金贵”,造成部分学生就业上的谨慎。随着考公考编热升温,不少应届生宁愿缓就业、慢就业,甚至选择主动延毕。

  智联招聘2024年发布的《大学生就业力调研报告》显示,应届生慢就业的比重,已经达到19.1%。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42.8%的受访大学生觉得,延毕是希望保留应届生身份。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相对于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就业能力较低,在求职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然而,由于社会环境变化,往届毕业生就业也出现一定问题。“要解决所有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就不能过度区分应届和往届。”

  谈及毕业生为保留应届生身份而选择主动延毕,储朝晖认为这种选择并不合理,也对学生本人不利,“从收益来讲,主动延毕没有必要,这不仅浪费了学生个人的宝贵时光,也对其真正的成长发展不利。”

  
【3】呼吁淡化应届生身份

  本意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助力的应届生身份,不应成为其就业的枷锁。近年来,不断有声音呼吁取消或淡化应届生身份。

  事实上,延长应届生“保质期”的举措早在4年前就已经实施。2020年3月,教育部通知明确:“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并为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此后,应届生身份的“保质期”普遍从一年调整为两年。比如,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然而应届生身份的悖论在于,其有工作经历并缴纳社保后就不再是应届生。在现实中,一份工作适合不适合,总要试试才知道。毕业生一旦真正尝试过择业,就失去了第二次尝试的机会。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大学校长吕建就曾建议,优化应届生身份定义,缓解“慢就业”,“无论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或缴纳过社保,均属于应届毕业生身份,在重新就业时享受应届生相关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胡卫也曾从保障平等就业的角度,呼吁取消应届生身份限制。他认为招聘时限制应聘生身份,既不利于离职再就业人员的重新就业,也阻碍了超过择业期的往届毕业生的求职。

  他打了个比方,“这就像上公共汽车,大家都不上第一辆车,前面的位置空了,但后面来的人也要上车,那不就堵了吗?”

  胡卫建议,短期可适当延长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而长期要逐步取消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打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招聘对象所作的应届生身份限制,从根本上改革已经过时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政策。

  储朝晖认为,在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可能会有更多地方会放宽甚至取消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他表示:“取消应届生身份认定并不是目的,我们最终希望解决的仍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问题。”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