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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你而来,“海”纳英才!威海市大力招引博士后青年人才

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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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威海市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需要,威海市2021年度计划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70名左右优秀青年博士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项目研究工作。

一、威海市博士后工作简介
       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山东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支持指导下,威海市博士后工作以推进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以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设站(基地)单位管理水平为重点,不断创新完善博士后管理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博士后站(基地)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博士后工作保持健康持续良好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5个(其中,分站5个),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个,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34人,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84人。
二、博士后招收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体进站年龄以设站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从事博士后研究;
       4.上述各项为申请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同时需满足设站(基地)单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收类型
       威海市博士后招收类型主要有工作站联合招收和基地联合招收(基地依托流动站招收)等2种基本招收类型。
四、招收人数
       2021年度,威海市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70名左右。
五、政策待遇
工资待遇
       参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9号)执行,或由设站(基地)单位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协商确定,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执行。
社会保险
       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基地)单位职工待遇,其福利待遇、成果转化奖励等按照合同或协议执行。设站(基地)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在科研工作站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后留在威海市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参加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其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及在站或出站后岗位竞聘的依据。 
合同管理
       设站(基地)单位应按单位性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设站单位还应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所属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进站档案及户口管理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纳入设站单位人事管理范围,无在职单位的人员进站后应将人事档案转至设站单位,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常住户口。 
外籍人员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
       威海市为来威工作的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便利,按照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确定的在站时间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手续。
其他
       申请人符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山东省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等申报条件的,可通过设站(基地)单位申请相应经费资助。
六、申请程序
       威海市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将坚持“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意申请者,请参照《威海市2021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见下方二维码)要求,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设站单位联系人,明确应聘资格条件、申请材料、薪酬待遇等具体内容,具体内容以设站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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