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3
威海市中心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于2016年获批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医院现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是国家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房颤中心、心衰中心、高血压达标中心、心脏康复中心、泛血管疾病管理中心,山东省心血管疾病、神经血管、外周血管和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等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占地130亩,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开放床位2200张。职工1712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50人。医院设临床医技科室93个,其中省市级重点专科31个、特色精品专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质控中心10个。医院拥有美国GE全息数字化PET-CT、3.0T磁共振、宝石能谱CT、ECT、DSA、瑞典医科达直线加速器等万元以上高端先进医疗设备2400余台(件)。为满足医院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们诚挚邀请有志于医疗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
招聘计划
医院计划到2027年,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领域引进100名博士(博士后)。
相关待遇
按照医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对引进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70-90万元的生活补助,具体待遇如下:
(一)安家费。提供40-60万元(税后)安家费。安家费分两次发放,入职报到三个月内发放60%,一年后发放40%。安家费分为ABCD四档。A档: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第1位)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10或累计SCI影响因子≥30,或近五年主持过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五位)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提供安家费60万元。B档: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第1位)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5篇及以上论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8或累计SCI影响因子≥20,或近五年主持过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前三位。提供安家费50万元。C档: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第1位)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5。提供安家费45万元。D档: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能胜任临床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供安家费40万元。
(二)生活津贴。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五年。
(三)进修学习。本人每年可自主选择到国内一流医院进行为期1-3个月的短期进修学习,优先安排出国进修、长期进修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相关费用按照医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给予报销。
(四)科研基金。医院鼓励支持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行科研工作。根据安家费待遇ABCD四个档次,分别安排科研启动经费90万、70万、50万、20万。科研经费的管理按照医院《关于科研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年享受一个月的专职科研时间,用于专职进行科研相关工作。
(五)人才公寓。婚前免费入住医院提供的人才公寓。
(六)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参加人才工程申报、评先选优等工作。
(七)职称晋升聘任。参加副高级职称晋升申报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取得副高级职称后首次参加岗位竞聘时予以优先聘任。
(八)工资和绩效待遇。全系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按照上级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九)博士后培养。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有在校学习期间未完成科研课题的,有申请进入我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课题接续研究和博士后培养的权利。
(十)生活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高层次人才查体套餐;报销探亲假往返交通费用,具体报销标准按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配偶为医学专业的解决配偶工作问题,配偶为非医学专业的,医院协助解决工作问题;协助办理子女户口随迁、入学入托。
(十一)其他待遇。来院考察、面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按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有关规定由医院报销;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条件;上级和医院规定的其他待遇按照规定执行。
引进的在职博士学位人才相关待遇,按照我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医院研究确定。
(十三)相关政策解释权归威海市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8306307766,0631-3806611,0631-3806715(博士后)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
1.建站资助
对国家、省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最高10万元的建站资助。
2.项目资助
对到威海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开展项目科研的博士后,给予最高20万元的项目资助。
3.配套奖励资助
在站(基地)博士后经设站单位申报获得国家、山东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后,由市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其中配套奖励的15%作为科技奖金给予合作导师、博士后。
4.生活补贴
对在威海市外引进的博士后,享受全职在威海市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
5.购房补贴
博士后出站留威海工作,购买首套住房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6.职称评审“直通车”
在站博士后可按照省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符合条件的留(来)威工作的出站博士后,可按照省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规定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同时,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级资助项目,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博士后资助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创新项目”“博士(后)生活补助”“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
▼威海市博士后政策▼
▼2024年度威海市博士(后)人才招引和项目技术攻关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