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5
1.博士后基金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从哪里可以了解?
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每年编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微信公众号发布。
2.博士后基金有哪些资助项目?
答:面上资助(含“地区专项支持计划”)、特别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日常经费+博士后基金)、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2024年新变化)、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3.博士后基金各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面上资助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地区专项支持计划”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特别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经费包括日常经费和博士后基金两部分,日常经费部分资助标准按照各年度申报通知执行,博士后基金资助标准为8万元。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资助标准为18万元(2024年新变化)。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标准为12万元/部。
4.2024年计划资助多少人?
答:面上资助为8000人左右(其中“地区专项支持计划”资助300人),特别资助约1200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约500人,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约30人,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20部(2024年新变化)。
5.2024年开展几批次资助工作?
答:面上资助工作开展两批次,其他资助项目开展一批次。
答:可查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中“八、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答:进站18个月内,且同一站内未获得过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8.面上资助申请条件中的“进站18个月内”如何计算?
答:从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备案的进站日期起,至面上资助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不超过18个月即可(2024年新变化)。
9.“地区专项支持计划”的资助范围有哪些?
答: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报“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不面向以上地区军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上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10.“地区专项支持计划”怎样申请?
答:“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时须二者选一。
11.2024年特别资助有什么新变化?
答:自2024年起,取消特别资助(站前)。同时,将特别资助(原特别资助(站中))资助人数从800人提高到约1200人(2024年新变化)。
12.申请特别资助对申请人在站时间有何要求?
答:进站满4个月,即2023年12月1日(含)以前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即可。
13.申请特别资助必须先获得面上资助吗?
答:不是。获得面上资助只是申请特别资助时单位优先推荐条件。
14.特别资助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如在同一站期间,已获得过上述三个项目其中之一,则不能再申请其他两个项目。
15.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可以同时申请吗?可以同时获得吗?
答:可以同时申请,也可以同时获得资助。
16.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对申请人推荐单位有何要求?
答: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申请人须依托天津市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即推荐单位)申请,推荐单位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可以申请;如申请人未进站,获选后须进入推荐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7.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什么人可以申请?
答: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18.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有学科限制吗?
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负责自然科学领域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社会科学领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向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投稿,该文库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资助出版。
19.“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资助项目获选人员可以申请博士后基金吗?
答: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时,由设站单位出具相关说明后,可以申请。不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20.外籍人员可以申请博士后基金吗?
答:已进站的外籍人员可申请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未进站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不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21.涉密项目可以申请博士后基金吗?
答:博士后基金所有申请材料不得涉密。
22.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一站可以获得几项博士后基金资助?
答: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可获得一次面上资助,同时,可获得特别资助、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三者任意一项,且只可获得一次,还可同时获得一次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23.一个申请项目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博士后共同申请吗?
答:不可以。
24.申请博士后基金的项目必须是进站时拟定的研究计划内容吗?
答:可以不是。
25.做二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博士后基金有何要求?
答:没有特殊要求。一站时获得博士后基金资助的情况不计入第二站。
26.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以及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博士后基金?
答: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经费中已包含8万元博士后基金,且按照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管理,故不能再申请特别资助,可以申请面上资助。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可申请博士后基金所有项目。
27.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可以申请博士后基金吗?
答:申请人只可依托博士后设站单位进行申请,不可依托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申请。
答:博士后基金各资助项目申请书均线上填写,线上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29.申请书有模板吗?
答:有,详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也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只供准备申请材料时参考,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30.申请书中的“一级学科”和进站时的学科必须一致吗?
答:可以不一致,申请书中的“一级学科”是指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
31.“科研成果和奖励”如何填写?
答: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需填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项目课题、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2024年新变化)。出版资助需填写与专著有关且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总数不超过5项。
32.申请面上资助时怎样填写研究计划时间?
答:研究计划时间可根据实际可使用资助经费的时间填写。
33.填写面上资助申请书时怎样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答:申请书“二、项目信息”(“研究基础”除外,2024年新变化)中,不得填写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导师姓名以及能够反映出申请人个人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如出现上述信息,建议以“本人”“所在设站单位”“本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代称。
答:有区别。
申请面上资助时,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提交至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申请特别资助时,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提交至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按比例推荐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申请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时,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提交至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提交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请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时,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5.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该怎样提交申请材料?
答:从工作站提交。
36.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面上资助时如何选择工作站单独评审?
答:如项目内容属于技术应用研究,建议申请从工作站单独评审。评审指标可参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一、面上资助(三)专家评审”中“面上资助(工作站)评审指标”。
37.军队和地方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怎样提交申请材料?
答:须线下提交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报送至设站单位,设站单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不得在网上提交。
38.申请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吗?
答:所有资助项目均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2024年新变化)。
答:面上资助采用通讯评审(即网上匿名评审),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采用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其他资助均采用会议评审。
40.是否向申请人反馈专家评审结果?
答:面上资助反馈专家评审结果。从资助结果公示日起,未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其他资助项目不反馈专家评审结果。
答: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处于科研失信惩戒期的的申请人,不得获得资助。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书时作出承诺。
42.资助经费何时拨付?
答: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的资助经费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约一个月内拨付至设站单位。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的资助经费由天津市人社局分两年拨付至博士后设站单位,由各设站单位从获选人员完成办理进站手续并报到起按月计发,核发24个月。
43.资助经费如何使用?
答: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资助经费全部用于与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在上述经费范围内,不设具体经费的比例限制,由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统筹使用,其中,劳务费的支付范围为参与研究过程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临时聘用人员,不包括博士后本人)。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的资助经费是在设站单位给予的正常工资外、以生活补贴形式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的资助。
44.出站时,资助经费有结余怎么办?
答:结余经费应及时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的结余经费应及时退回天津市人社局。
45.资助证书如何获取?
答:获资助人员从当批次资助结果公布之日起,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打印资助证书。
46.研究项目要求结题吗?出站时,需要提交什么总结材料?
答:不要求结题。出站时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获得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的人员,在每个资助年度结束后,还须向设站单位报送资助工作总结,由设站单位提出考核意见报天津市人社局,作为拨付下年度资助经费和出站考核的重要依据。
47.获资助人员发表资助成果时有什么要求?
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成果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under Grant Number XX),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资助成果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项目”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 Tianjin Joint Support Program under Grant Number XX.)。
答:申请博士后基金的用户名和密码与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办理进出站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如忘记,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登录界面找回或初始化密码。
49.申请书中的项目信息如何在系统中填报?
答:按申请页面提示的步骤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后,进入项目信息填写页面,需按照提示下载系统文件,用wps软件编辑填写项目内容,最后按要求将系统文件上传,即可完成项目信息的填报。
50.申请书中的项目信息部分是否可以超过字数限制?
答: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字数限制。如有超出,填写完项目信息的申请书的大小不超过页面提示的文件大小即可。
51.对上传的项目信息文件的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上传的文件格式应为.docx格式且必须为真实的.docx格式,不可手动更改文件后缀名,否则会无法在线生成申请书。
52.网上提交申请书时,对“承诺”应如何处理?
答:网上申请提交前,系统自动弹出“承诺书”需确认承诺后方可提交申请,否则不可提交申请。
53.如需对网上已提交申请书进行修改,该如何操作?
答:规定期限内在申请系统中申请逐级驳回即可。
来源:中国博士后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