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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聘 | 延边大学招聘朝鲜语教师

来源:
时间: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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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支持建设大学。

  
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名称:外国语学院朝鲜语专业教师

  招聘岗位级别: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人数:2

  招聘岗位条件:

  4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亚非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二级学科)、朝鲜语笔译 (专业学位)、朝鲜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亚非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二级学科)、朝鲜语笔译 (专业学位)、朝鲜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朝鲜语(二级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二级学科,朝鲜语言文学方向)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网址:http://gkzp.ybu.edu.cn

  咨询电话:0433-2732067

  联系人:王殿彬

  工作地点:吉林省延吉市

 

报名信息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邮件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gkzp.ybu.edu.cn,考生首先注册账号,注册登录后查看本次公告详情,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用户名及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1日上午08:00至8月2日下午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将以下材料以PDF形式上传报名系统相应栏:

  (1)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4)本硕博各阶段学籍、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5)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与工作经历时间段相对应的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称的需提交职称证;

  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以上材料无对应栏的上传至“博士学习经历附件”栏。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本次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1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延边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主要家庭成员中明确注明上述教职员工姓名及职务,便于学校安排该类人员回避。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有上述有关人员存在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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