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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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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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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4月1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的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包括个人社保缴费明细)等。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4月16日。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辖属各幼儿园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6日11:00—4月19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uanc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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