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学校概况:
扬州市职业大学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扬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学校坐落于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办学历史可溯源至1906年创办的晚清新式学堂,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先后与扬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扬州教育学院、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等17所学校和1个研究所合并办学。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代码:19
2.招聘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3.拟聘工作简介:韩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4.经费渠道:全额
5.招聘人数:1
6.学历:研究生
7.专业:韩语、英语
8.其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2023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及以下。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职业大学网站(www.yzpc.edu.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szydx@126.com。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面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扬州市职业大学通知为准。本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职业大学进行陈述、申辩。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与学校专业的吻合度及发展潜力等,以试讲和专业答辩等形式进行,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6.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具体标准一人一议。